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扬州市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财政局,生态科技新城科创局、财政局,扬州高新区、高邮高新区、杭集高新区、江都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市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将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和驻扬高校院所参与全球创新型国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产业研发创新合作,整合配置全球创新资源,提升全市开放创新水平,为加快建设产业科创名城提供有力支撑。现将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申报条件
(一)双边、多边国际科技合作
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和驻扬高校院所通过集聚全球创新资源,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持续推动全市创新国际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产业创新全球合作伙伴关系网络。围绕我市“613”产业体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关键和共性技术需求,开展国际联合研发或技术转移。优先支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项目,鼓励技术成果在合作国家实现应用示范,促进我市技术或产品走出去;优先支持2023年度立项的各类省级以上的引智项目,吸引境外高水平研究人员来扬开展合作研究。市资助经费每项最高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
申报单位须是扬州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项目主要境外合作单位不得是项目申报单位在境外设立的企业或研发机构,不得是外资在境内设立的企业或研发机构,不得是在境外避税地设立的壳公司,项目不得是企业集团境内外分支机构之间的合作。项目申报时,申报单位围绕项目内容在境内至少已经申请1件发明和2件实用新型专利;项目实施期满必须授权1件发明或者2件实用新型专利,并且新申请1件发明或2件实用新型专利。
(二)企业海外研发机构建设
支持我市企业围绕打造“613”产业体系,在全球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强的国家收并购或直接投资等方式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市资助经费按照其海外研发机构2023年度研发投入20%给予奖励,一次性奖励不超过50万元。
申报单位须是扬州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提供拥有海外研发机构的相关佐证材料;2022年3月以来—2023年底前,完成海外研发机构的并购或注册成立程序;海外研发机构应具有固定的场所、必要的仪器设备与科研条件,明确的研发领域、必要的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人员以及实质性开展的研发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境内外合作双方单位应具有良好的交流合作基础,并就合作项目已签署合作协议等文件(不得是合作意向书或者框架协议)。主要境外合作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须依托本人所在境外机构开展本计划合作项目,境内合作单位之间也需签署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等外文文件应规范严谨,签字盖章齐全有效,明确各方在合作中的职责分工,工作方案详实可行并包括知识产权专门条款,同时明确签字各方的姓名、单位、部门、职务等信息,外文合作文件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2、各地科技管理部门,作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对辖区内项目进行组织申报工作;驻扬高校、科研院所等市直管理单位由本单位内设的科技管理机构组织申报。各主管单位优先推荐依托重点实验室开展的项目、市产研院专业所开展的项目、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项目等。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把关,认真对照申报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对申报项目单位的经营状况、资信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查实,确保各申报项目考核指标可量化、可考核、可证明。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项目组织申报的指导和服务工作,保证项目组织质量和项目水平。
3、除列入省创新型领军企业、研发型企业和市创新型企业前20强企业外,有市重点研发计划或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在研项目的企业一般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市级科技计划。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评审资格。
4、市科技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除外)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同一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有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在项目申报截止前须通过验收申请。
5、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境内外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人类遗传资源、种质资源等方面合作的,须事先履行境内有关审批手续。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需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涉及人的伦理审查工作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6、因科研失信或严重社会失信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7、申报材料网上报送,网址为扬州市科学技术局http://kjj.yangzhou.gov.cn/上首页链接“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同时报送一份用A4纸打印,按封面、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报市科技局国合处。相关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在职在编证明、与本项目有关知识产权证明、技术成果已取得的荣誉、产学研合作协议等。
8、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下午5:30时,逾期不予受理。
9、申报咨询:市科技局国际科技合作处
卢苏文 87362049
郑兰香 87931566
技术咨询: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项目管理服务部
赵 群 87459021
来源:扬州市科学技术局